公司律师在投资并购中的角色定位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公司律师在投资并购中的角色,可以突出地反映出其在整个法律事务管理(也即法务管理)中的角色。不可否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构建,我国公司律师队伍日渐壮大,力量逐步增强,在公司受重视的程度与二三十年前也不可同日而语。公司律师越来越深地参与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并购业务,且已处于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地位。
 

  单就参与投资并购业务而言,公司律师如何实现准确的角色定位?在实践中存在两种倾向值得关注。

  一种倾向是,公司律师围绕投资并购业务,主要进行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以及争议处理,缺乏深度的过程参与。

  出现此类情况,尽管可以找出多种原因,但最为重要的是,公司律师须从自身查找原因,可能是投资并购能力和经验欠缺,可能是不愿承担责任和压力。对于有进取心的公司律师来说,需要正确认识参与投资并购的重要意义。通过参与投资并购,可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为公司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这是最为积极的意义。

  换一个角度讲,其对公司律师成长和发展也好处多多。首先,无论投资并购成功还是失败,可以熟悉操作流程、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谈判策略,为个人积累业绩和经验,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其次,与各参与方包括投资银行、财务和税务咨询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本公司成员进行交流和协作,积累人脉资源和培育团队合作精神。就凭这些难以罗列的好处,公司律师没有理由不积极参与。

  也许,有人会抱怨公司领导不重视法律,不给自己提供参与机会。这种抱怨是错误的。公司律师是否受领导重视,关键是公司律师是否值得重视。因此,需要从自身找原因,不断提高和加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当然,公司律师队伍中确实存在少部分人暂时还难以胜任工作,即便如此,这部分人也不要远离投资并购业务,要以学习者的心态参与其中,逐步积累。

  另一种倾向是,公司律师不仅参与,还力图主导投资并购活动的全过程。

  这种情形虽少见,但在公司律师非常强势的公司还是存在的。投资并购业务是一项商业活动,从职能划分来讲,应该由负责投资业务的高管和部门主导和推动,公司律师的作用不过是为此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此认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在项目信息筛选和前期跟踪阶段,涉及的主要不是法律判断问题,选择标准主要是项目类型、行业、规模和地域等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此阶段风险很小,基本处于可控状态,因此,无需占用稀缺的法律资源,在必要时提供法律咨询即可满足;

  二是,投资并购涉及多方工作关系,需要分管投资的高管和投资部门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从而主导和推动项目的进展,公司律师如过于突出,越俎代庖,则囿于专业的局限性,在各方关系中极不协调;

  三是,从项目信息筛选到项目交割,将经历漫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可能由于各种因素导致项目终止,成功率较小,公司律师如主导全程,必然造成法律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是,由公司律师的职责所决定,在投资并购过程中,既要助推项目交易的实施,又要有效控制法律风险,因此,体现为反向的“推”和“拉”的关系。如果公司律师主导投资并购项目,则必然会出现助推有余,控制不足的矛盾,有违公司律师职责。公司律师虽不宜主导投资并购的全过程,但某个或某些环节却必须由公司律师主导,如开展法律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调”)、合同法律条款的谈判等。

  基于以上两种倾向的分析,我们可以就公司律师在投资并购中的角色定位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结论:公司律师应坚持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原则,既要深入参与投资并购,又不可全程主导投资并购,在投资并购中充当配合和制约的角色,协助推动项目实施并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对公司律师的角色定位是以公司律师这一职业群体为对象的研究,即便在同一公司,因公司律师行政职位(如企业总法律顾问或首席法务官、法律总监、法律机构负责人、法务经理或专员)的不同,其担任的角色也体现不同的特点。随后论述的公司律师参与投资并购的环节和方式部分也会体现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