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权(又称股权转让)、认购新增股权(又称增资扩股)、公司合并等方式以实现入股或合并公司,或通过收购资产(又称业务收购)、承接债务等方式以接收并运营该资产的交易行为。

企业并购

  律师承办企业并购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与有限责任公司并购相关的交易给予设计、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合同起草谈判、实施交割等非诉法律业务。现就律师在承办企业并购业务尽职调查阶段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做如下简析:

  一、尽调准备

  1、律师尽调必须服务于交易目的,为此,律师应充分了解委托人的交易需求,以确定尽调的对象、范围和深度。根据尽调需求,成立尽调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熟悉前期预备阶段收集或产生的信息材料,并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2、与委托人、交易对象或目标公司沟通后,制定尽调计划,确定尽调时间、地点、事项等安排,以便交易对象、目标公司配合,提高尽调效率,并可根据业务最新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3、根招尽调需求,并结合前期预备阶段收集或产生的信息材料,草拟初步尽调清单,并发送给委托人或根据委托人要求直接发送给交易对方及/或目标公司。初步尽调清单应尽可能全面、完整、清晰,以获取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全面、完整的信息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大债权债务、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税务情况、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其他事项。

  4、根据业务最新进展情况适时准备补充尽调清单,并注意及时与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进行妥善沟通。

  二、现场尽调

  1、律师尽调时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1)专业性原则(特别注意义务):律师在尽调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即高于一个普通人在相同清形下应具有的注意;

  (2)审度性原则(普通注意义务):律师在尽调时,对其他非法律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3)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原则,律师对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进行全面尽调,对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应重点调查与分析。

  2、律师尽调可采用以下方法:

  (1)书面审查:审阅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等提供的文件资料;

  (2)实地调查:对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重大资产进行现场查看;

  (3)访谈:对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可对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详细记录并要求其签字,未签字的,注明情况;

  (4)查询:同相关主管部门查询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重大资产权属、征信、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税务,以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情况,尤其注意核查相关证照、批复、权属证书等重要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5)函证:对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可通过函证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

  (6)其他方法。

  3、对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要点,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公司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一记证等);

  (2)公司章程(内容及历次修订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存在反收购条款等);

  (3)股权结构及其演变:股权结构是否合法有效,权属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及风险;

  (4)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有效,如是否依章程或依法作出了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

  (5)股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限制转让等权利负担;

  (6)验资报报(验资证明);

  (7)评估报告;

  (8)工商档案;

  (9)重要会议纪要、决定或通知书等。

  4、对业务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业务经营资质(资格、许可、批复等);

  (2)业务经营模式、上下游关系;

  (3)上下游主要客户名单及分布情况;

  (4)业务合法性;

  (6)重大业务合同等。

  5、对财务状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最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等。

  6、对重大资产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拥有房产的情况;

  (2)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3)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

  (4)上述资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5)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核实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6)上述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7)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如有,核实租赁是否合法有效等。

  7、对重大债权债务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重大债权债务形成原因是否合法有效;

  (2)重大债权债务合同中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条款;

  (3)重大债权债务是否有担保,担保是否已办理登记,是否存在效力瑕疵;

  (4)重大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

  (5)是否存在巨额帐外负债等。

  8、对劳动人事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在职员工基本情况花名册(人数、职位、工作年限、工资、保险等);

  (2)劳动合同文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若干份合同、保密协议等);

  (3)劳动事项说明(员工福利政策、过往重大裁员、工会等);

  (4)劳动证照及审批(社会保险登记证、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

  9、对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3)环保验收批准文件;

  (4)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费支付情况;

  (5)环境认证证书;

  (6)近三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罚等。

  10、对税务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执行的税种、税率等情况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享受的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近三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坡税务部门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等。

  11、对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业务负责人等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上述案件的简要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该案件的法院名称、提起诉讼的日期、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案由、诉讼请求、可能出现的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等)。

  12、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不同,在业务、审批等方面亦有不同,调查事项侧重点不同,如目标公司及/或交易对方从事房地产、矿业、电信、银行业、证券、保险等依法需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许可的行业时,则应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特殊要求进行针对性调查。

  三、调查注意事项

  1、律师注意与委托人、目标公司、交易对方及其他中介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以提高尽调效率。

  2、律师注意收集全面、完整的调查资料,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与交易有重大关系的文件和证据,需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说明。

  3、律师注意制作工作底稿,以防范执业风险。工作底稿需真实、全面、完整,记录清晰,并适宜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