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程序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并购因项目的性质、规模、参与主体的数量及复杂程度等不同,法律尽职调查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的。其基本程序如下:

企业并购

  1、买方和买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特聘专项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

  2、买卖双方签署“意向书”;

  3、由买方、买方的律师与卖方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4、买卖双方签署“并购框架协议”;

  5、买方律师起草“调查目录”, 卖方律师协助卖方准备资料;

  6、买方律师将其准备好的调查目录经买方确认后发至卖方;

  7、查收收到卖方资料后,做资料清单(目录-第一次),由双方代表签字;正本由买方保管;

  8、买方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律师进行所收资料的研究、起草第一次“尽职调查报告”;

  9、如买方有要求, 可作一次初步调查结果的报告会;听取买方的意见;

  10、查收第二次资料,由双方代表签字;

  11、买方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律师进行所收资料的研究、起草第二次“尽职调查报告”;可同时安排律师进行核证;安排面谈;

  12、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