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兼并重组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必要的申报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企业兼并重组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企业兼并重组

  (一)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二)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三)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四)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五)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兼并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兼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兼并目的理由;

  3、兼并方式;

  4、出资购买式兼并的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并式兼并各方在新设企业中的股权份额;

  5、债权人书面认可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及还债办法;

  6、资产处置和移交方式,资产变动事项;

  7、职工安置方案;

  8、对兼并后企业的整合措施(经营层财务资金投入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等);

  9、违约责任;

  10、签约日期;

  11、兼并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兼并协议还应附有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及职工花名册;

  (六)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