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解读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刑事案件多发生于高管身上,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企业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
1、“权利”成为发案的核心要素,表现为“用权”和“买权”。企业中经理以上管理层人员,掌控了一定的管理实权,包括企业事务的决定权、人事权、财权等等。如果,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管机制,相关人员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自己牟利。这也是为什么贪污、侵占、挪用犯罪,高发的原因所在。而在部分国有垄断行业中,企业的管理者代表国家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很多周边行业和下游企业,为了从国有企业中获得利益,自然有求于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于是有些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便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开展类似权力寻租的活动,出现了不少国企管理层人员受贿的案件。
2、企业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竞争激烈迫其铤而走险是犯罪的重要诱因。近几年来,国内多地出新“崩盘”的现象,尤其是南方沿海地区如温州、广东、福建等地。一时间成为圈内聚会大家常常提及的话题,其中是有一些骗子公司进行的犯罪运作,但也确实有中小企业主是为了融资而有意为之。为了融资,还有一些企业高管通过诈骗、虚假交易等手段,制造虚假业绩和财务报表,欺骗风投、担保公司和银行,究其原因都是为了企业融资。
3,企业整体发展布局不平衡,集中在特定行业,直接导致资源的严重短缺,势必会迫使企业铤而走险排除异己。现在有些企业家,特别是一些中小私营企业,缺乏必要的守法意识。遇到事情首先考虑的不是合法性问题,而是所谓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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